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席位固定,全程服务,全程陪同,熊猫管家,医护随行
★一线多游,移步换景,全景南北疆
★优享体验:疆内歌舞迎宾,塔吉克民族家访,漫步喀什古城,独库终点打卡
★优选住宿:乌鲁木齐/伊宁/喀什入住三钻或舒适型酒店
★精选美食:新疆大盘鸡,喀什清真餐,九碗三行子宴
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乌鲁木齐或吐鲁番 |
棉花、棉制品,维药、特产:新疆驼铃之花商贸有限公司、边疆之花驼绒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新疆益福堂医药有限公司、国药大宁堂药店
仅选其一 |
90分钟 |
¥(人民币) 0.00 |
| 喀什 |
玉器、驼绒、药材、特产:喀什市大漠玉器商行、喀什艺博缘和田玉加工中心、喀什市珺琳葛尔玉器中心、喀什市百玉翔玉器行、昆冈玉源玉雕厂、南疆国玉城、新疆西域国绒贸易有限公司、塞北之花棉驼绒文化馆、喀什市边疆之花驼绒农副产品销售中心、南京同仁堂(新疆宜福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仅选其二 |
90分钟 |
¥(人民币)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喀纳斯段 |
五彩滩(含超里程服务费):60周岁以下120元,60-64周岁100元,65-70周岁以上75元
图瓦家访:100元
游船:120元 |
0分钟 |
¥(人民币) 340.00 |
| 伊宁段 |
喀赞其民俗旅游区或央布拉克家访/二选一:250元
那拉提观光车150元 |
0分钟 |
¥(人民币) 435.00 |
| 吐鲁番段 |
歌舞水果宴268元 |
0分钟 |
¥(人民币) 268.00 |
| 60周岁以下门票及景交 |
天山神秘大峡谷41+塔什库尔干石头城+金草滩40+11区间车+白沙湖40+艾提尕尔清真寺30+香妃园40+58+盘龙古道换车费150+塔吉克家访50+喀拉库勒湖45+天山天池95+60 区间车+坎儿井40+火焰山40+喀纳斯160+70区间车+禾木50+25 区间车+那拉提95+24 区间车+赛里木湖70+75直通车+25超公里费,合计1334元 |
0分钟 |
¥(人民币) 1,334.00 |
| 60-64周岁门票及景交 |
天山神秘大峡谷21+塔什库尔干石头城+金草滩20+11区间车+白沙湖20+艾提尕尔清真寺15+香妃园20+29+盘龙古道换车费150+塔吉克家访50+喀拉库勒湖22+天山天池48+60区间车+坎儿井20+火焰山20+喀纳斯80+70区间车+禾木25+25区间车+那拉提48+24区间车+赛里木湖35+75 直通车+25超公里费,合计913元 |
0分钟 |
¥(人民币) 913.00 |
| 65-70周岁以上门票及景交 |
天山神秘大峡谷0+11区间车+塔什库尔干石头城+金草滩0+白沙湖0+艾提尕尔清真寺0+香妃园0+29+盘龙古道换车费150+塔吉克家访50+喀拉库勒湖0+天山天池30区间车+坎儿井0+火焰山0+喀纳斯35区间车+禾木12.5区间车+那拉提12区间车+赛里木湖75直通车+25超公里费,合计429.5元 |
0分钟 |
¥(人民币) 429.50 |
费用包含
1、交通:广州-成都往返机票经济舱(含机建燃油税)+熊猫专列什邡号标准四人间席位+旅游当地专用空调旅游车辆。
*说明:铺位预定原则为1人上铺 ,2人上下。预定人数为奇数(如1人、3人、5人),单出人员须安排上铺,并无法承诺能安排在同一包厢内,敬请理解!
2、餐饮:全程享用7次早餐,20次正餐。旅游当地餐食标准:早餐为酒店早餐,北疆地区正餐35元/人;南疆地区正餐40元/人。说明:全程餐食为团体用餐安排,不吃不退,敬请谅解!
3、住宿:成都酒店为网评三钻、乌鲁木齐/伊宁/喀什为网评三钻或舒适型酒店;塔县/布尔津双人标准间。说明:如遇单男单女,为2人一间拼房安排,如无法拼房或自愿单住需游客自补单房差价!全程地面酒店单房差:1200元。
参考酒店:乌鲁木齐:美美、如家、塔城办事处或同级
伊宁:金物源、景苑、伊力花城大酒店或同级
喀什:格美审批局店、格林东方审批局店、凤梧栖审批局店、美豪审批局店、丽呈别院、山屿湖酒店或同级
塔县:塔莎古道、云端驿或同级。
布尔津:津悦宾馆、铂瑞酒店、俄罗斯酒店、小苏通或同级别
4、导游和服务人员:旅游目的地持证导游;全程陪同服务人员。
5、保险:团体旅游意外伤害险一份。说明:保额最高30万元,旅游期间出险发生理赔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因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请自理,不属保险责任范畴。
6、儿童接待标准:12周岁以下:不含列车铺位、酒店住宿及酒店早餐、门票景交等,含车费、半餐、司导服务费。12周岁以上:同成人标准操作。
7、服务约定:
①基于旅游活动跨地域性的特征,游客同意组团社将接待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委托地接社信息请参阅合同附件一第3项。
②“随行保健医护”是指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验 丰富的健康使者在列车上随游客同行。
8、购物店:全程进3个购物店,会当地推自费项目。
费用不包含
1、全程景区门票不含,依照景区政策游客于旅行地现付门票,详情参阅《补充协议》参考门票价。
2、全程列车上用餐敬请自理,专列餐厅车提供餐饮点单服务。
3、以上【服务标准】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4、本次旅行选择在成都、兰州上下熊猫专列的贵宾,从其他地区往返熊猫专列停靠站的交通费用请自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报名参团须知,请认真阅读!
1、本产品供应商为:广东华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L-GD-101031,质监电话:020-83371233。此团由广东华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车次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2、我社在保证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游览情况调整住宿及景点的游览顺序,敬请谅解。
3、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出行疾病的患者谢绝参加。
说明:游客隐瞒病情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负,对于病情严重者我社有权于行程进行中劝退或终止合同。
4、老年旅游者应特别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行,75周岁及以上游客参加本旅游行程需认可并签署《老年旅游者参加旅游声明》,详见合同附件三。
《合同附件一》特别约定及说明
1、游客清楚并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相关部门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提前或延期的本社提前7天通知,如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本社提前5天通知,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形,经协商后游客同意改期的,旅行社为已出大交通游客报销相关合理的改签费。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相关部门命令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由于旅游专列为包车性质,旅行社需提前支付铁路部门履约保证金、酒店定金等费用,因此关于本专列游客报名后取消规则如下:
(1)收取旅游定金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定金不予退还或于出发3天前免费更换出游人员;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尾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定金不予退还;
(3)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5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7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5%;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如有代订机票等除外)。
以上条款为合同的补充约定,如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约定为准。
2、此次行程均未含门票,游客根据年龄自行购买(也可导游协助购买)。
以下是此次行程各景点门票收费明细(仅供参考),所有门票价格均按当地景点公布价格执行为准!
3、医护随行是指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验丰富的健康使者在列车上随游客同行。
4、旅行社具有根据自身销售策略进行会员补贴、促销活动等自主定价及产品优惠的权利,游客报名后可能存在价格差异的问题,根据“自由交易”的原则,如遇此种情形,旅游者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价差,敬请理解!
5、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游客抵达旅游地之后,一切活动听从导游安排;如游客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活动,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我社将收取必要的费用。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准时到集合地、私自外出无法联系等)造成景点及浏览时间有所变动或不能正常进行的,相关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自由活动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7、在行程中如对旅行社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或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络你报名的营业部,以便更好的解决;游客投诉以在旅游地填写的意见单(表)为主要依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你务必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表)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8、如遇因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性政策、军事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航空、火车、轮船延误取消滞留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负责退门票协议价;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团队旅游,要有集体观念、时间观念,旅游途中不要私自活动,避免掉队,耽误团队时间。
9、在行程中如游客自行参加当地项目如:潜水、跳伞、滑雪、滑冰、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卡丁车、漂流、骑马等高风险项目的,请根据自身身体健康情况及年纪因素考虑是否参加,本社建议独立出行的未成年人、55 岁以上老年人、有心脏病史及不适合参加以上项目的人群不要参加以上项目,以上项目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如在签约时代表人已签合约或是游客自由自主参加以上项目,视为已全部清楚并完全理解以上项目所存在的风险,由于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伤害均由游客自行负责。
10、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80 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游客自理!因75 岁以上老年人和3 岁以下的婴儿保险公司不承保或保额将依法调整为正常人群的50%等比例,如此年龄段游客参加旅行团,发生意外情况的将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游客自行承担。
11、我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或多个城市游览顺序,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大雪封山,塞车,罢工,列车等原因,造成专列行程变化(提前或延后结束行程),我社退还未产生的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内地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13、用房原则:夫妻团员在不影响总用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但若因此而出现单男单女房,导游或领队有权拆分夫妻或安排加床,要求单住的客人请自补单房差。
14、客人在游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则由地接社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按国家法规程序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续。如果在旅游行程中发生财务损害,或者身体受伤,必须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果游客自感没有问题而主动放弃并游完整个行程,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以上情况旅行社均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赔付责任。
《合同附件二》购物及自费娱乐项目
国内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年 月 日,线路 旅游合同(合同编号: ),以外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行自费活动,因地域景区娱乐项目差异化,为丰富甲方的旅游娱乐活动,但经甲方主动 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娱乐活动,为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请旅游者仔细阅读并签订确认:
一、参加付费娱乐升级项目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的个性化要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行程中景区配套娱乐设施及项目有明码标价,请游客自愿选择;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另行消费项目,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旅行社对旅游者自愿消费项目不承担责任。
3、团队用餐中涉及加餐及自行点餐请游客按菜单上自己认可并可以接受的价格点菜、自行付费。
4、若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行程变更、人数太少等原因导致其约定项目无法安排时或参加娱乐项目中途受不可抗力因素终止活动的,敬请谅解,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以下所列娱乐项目费用为起始优惠价格(由于淡旺季价格有差异,此价格仅供参考,以景区实际价格为准)
自费项目已列在系统自费项目位置
二、购物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要求的购物需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进行。
3、您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
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5、在双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尊重游客所享有的自愿、知情和自主选择权进行购物选择,提
醒游客产生购买行为与商家认真确认价格、商品等注意事项。
6、购物场所(甲方购买物品需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愿消费)
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购物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购物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购物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乙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自愿购物。
购物店已列在购物项目位置。
三、安全提醒:
1、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积极配合导游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导游安排,跟随导游游览时,注意脚下安全,请不要到“旅游者止步”区域游览。
2、请避免离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提前与导游签定离团证明,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非本社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法定节假日及暑期等旅游旺季,客流量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旅行社将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旅游者积极配合。
4、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审慎参加高危险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骑骆驼、滑沙、沙漠摩托车、悬空滑索等,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如:心脑血管患者,高龄人群慎重选择参加。旅游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项目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及规定,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者因参加高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有风险娱乐项目。
5、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游览时,请注意遵守民族禁忌及风俗习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一些容易发生险情的地方,切勿前往。
6、游客携带未成年的游客时,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7、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如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旅行社不予赔偿。
甲方签署本协议后放弃《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要求乙方退货、退自费项目费用等项权利。提示:请在了解旅游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我已全部知悉并同意以上所有内容)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新疆甘肃是属于西北地区,经济较内地有所差别,所以吃住行较内地有所差异。敬请谅解。
新疆与内地差两小时,但全疆均使用北京时间作息;但新疆休息时间为晚上12:00左右,早上上班时间为10:00左右.
2、早晚温差较大,温差最大可在20度左右,晚上睡觉时应将空调开到适度,不要过凉,或睡觉时不盖棉被,造成身体不适。另外需要注意,如在天池过夜、那拉提牧场、游喀纳斯湖等须带外衣和毛衣等衣物。因新疆地域辽阔,坐车时间较长,在很多情况下,须旅游者下车行走或亲自体验骑马、骑骆驼的乐趣。所以,一双合适的鞋显得尤为重要。
3、新疆气温虽较内地略低,但因新疆很多地区海拔较高,紫外线照射强烈。所以旅游者应准备充足有效的防晒品,同时配备清热、解渴、滋润的药物或冲剂,如夏桑菊冲剂等,以免一时难以承受过于干燥和酷热的气候。要是有晕车的旅客请自备晕车药。
4、在新疆旅游,因行程较长,气候差别较大,旅游者一时难以适应,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症状,旅游者应携带有关药物及一些常备药物,如创可贴、感冒药或治疗肠胃不适药物等。
5、新疆是水果之乡,到新疆吃水果是一大乐事,但千万不要在吃完水果后再喝热茶水,以免引起腹泻。
6、新疆的大部分地区购卖称重商品时的报价为公斤报价(南疆和田初外),所以购买称重商品时请落实报价是公斤价还是市斤,在巴扎(集市)购买旅游纪念品时,请在确定购买后再进行讨价还价。不严肃的讨价还价行为会招致卖方的不满。如果交易不成,也请注意文明礼貌。最好在购买前先请导游推荐一些购买场所,玉石等贵重物品最好在指定商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