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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秋】从化亲子1天 |探醉美从化溪头古村 |品鲍鱼焖凤凰鸡 |流溪河水库大鱼头宴 |打卡从化桂峰村“柿 ”外桃源
    零售价¥0价格说明
    • 产品编号:KH-ZJS1762242712XV
    • 行程天数:1
    • 目的城市: 广州市 
    • 出发城市: 广州市 
    • 去程交通:汽车
    • 返程交通:汽车
    日期
    请选择日期
    套餐
    总价¥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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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选服务:
    •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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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上车点:08:00 海珠广场 F 出口(华厦酒店门口)如遇交通管控则会变换上车位点,按出发前一天通知为准!
    下车点:
    因广州晚高峰期,所有客人统一在海珠广场地铁站散团,如遇交通管控则会变换上下车位点,按实际操作为准!
    产品亮点
    ☆赏:从化吕田桂峰村“柿 ”外桃源,大红灯笼点亮你的秋天
    ☆游:醉美乡村——溪头古村
    ☆ 品尝:鲍鱼焖凤凰鸡、流溪河水库大鱼头宴
    ☆绝不走购物点。真正的纯玩,逍遥自在!
    行程介绍
    • DAY 1    【广州】—【探古溪头村】-【享用午餐】-【 吕 田桂峰村】-【广州】
      早上导游于广州指定地点接团,乘坐空调旅游车前往从化【探古溪头村】每年二三月份有李花,五月份有三华李,十二月份有冬笋,本村有两百年的历史的老屋。可以一家大小玩水,高山游泳的地方从化良口镇溪头村是个宁静古朴的古村落这里有旧式的建筑物,淡淡的小溪水袅袅升起的炊烟,村民们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这个古村未经任何修饰和开发保持着原始的生活风貌,连手机信号都时有时无村民们除种植梨树、桔柑、梅树以外一般靠穿花等手工业辅助为生,生活清贫可磨灭不掉他们淳朴的生活境界默默流淌的溪水诉说着一段一段的历史孕育着一代又一代的溪头人。溪头村是流溪河三大源头之一。溪头村周围环境优美,山高林密,峡谷幽深,溪流清澈,奇石错列,池潭处处。池潭四周青山环抱,奇石错落,野花簇拥,与周围景色浑然一体,是炎炎夏日,幽谷索源,畅游溪头的理想去处。
      约 12:00 午餐专享(品尝:鲍鱼焖凤凰鸡、流溪河水库大鱼头宴)图片为参考,按实际安排为准!
      随后前往【桂峰村】桂峰山下桂峰村、一片柿子林的枝头挂满了晶莹剔透红澄澄十分诱人的果实(按现场实际为准)一眼望去是场面十分喜人,柿子的品种是红柿,是上世纪80 年代后期,桂峰村利用山地种植的,村民每家每户都有种植。这里四季花果飘香,是流溪河的源头之一,有山有水风景秀美,举头望去是海拔 1085 米的桂峰山,还有眼前着 300 近亩红彤彤的柿子。(柿子只供观赏,不可任意采摘,柿子会因天气原因而掉落,柿子颜色视天气而定,敬请留意,旅行社只是带往景点参观,具体景点的柿子生长如何仅观参考,不作赔偿)(游览约 1.5 小时)
      游览后返回广州,结束愉快行程。柿子图片为参考,按实际参观为准!
      交通空调旅游车
      住宿
      用餐

      午餐: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 1 正座
    2.用餐:1 正餐(鲍鱼焖鸡+流溪河水库鱼头),10 人-12 人一桌,不吃不退;
    3.景点:含景点第一大门票(园中园景点自理)
    4.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6.购物点:全程不入购物点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自理。行程用餐自理期间导游推荐当地或附近用餐,费用自理,客人可自由参与。
    2、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行程自费推荐:(客人自主选择,客人参与,请配合导游签名同意;客人不参与将不影响参团体验(或客人不参与,导游会按排附近自由活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注意事项:
    1、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自觉礼让、尊老爱幼;
    2、若出发前一天晚上21:00 后尚未收到通知短讯的,可致电咨询。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 30 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 2 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7、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旅行社一旦发现,有权拒绝其上车且不予接待,并按客人因自身原因退团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损失,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敬请注意。


    8、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 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 75 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二、生态游观光线路须知
    1 、请按照景区、景点的指示路线行走,不要穿越围栏之外;徒步山路,请扶好沿途围栏,禁止做出危险行为动作;
    2 、照像时,先观察附近环境是否有危险发生,后请站立在安全地带,并做好预警工作;
    3 、如发生意外,请第一时间联络景区工作人员及当团导游,以协助就医;
    4、心脏病、高血压、腿脚不便等不宜进行登山活动,请各位团友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参加团队活动,如须暂时脱离团队且自由活动,请向当团导游提前声明并提出书面报告。
    温馨提示
    1、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2、由于旺季、节假日或周末路上车辆较多,容易出现塞车情况,因此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误和无法履行合同,导致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的,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敬请谅解。
    3、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客人提出退团的,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客人: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客人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4、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5、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70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9岁同行人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我司不接受未成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6、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7、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8、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9、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0、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各已由范动刚日,自当范动奶日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1、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2、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3、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4、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5、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20、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