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上车点:
07:30 昌岗地铁站D出口
08:30 番禺基盛万科肯德基门口(番禺广场地铁站E出口)
下车点:原上车点下车
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发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安排巴士座位,上车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导游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19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晚上19点后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产品亮点
★ 【万亩荔枝园】畅游中国最大荔枝园,任摘任吃荔枝
★ 【荔枝宴】特别赠送每人5斤荔枝带回家,尝荔枝宴、抽万元大奖
★ 【奥运冠军乡】探访、体验冠军成长之路,感悟拼搏精神
★ 【红树林奇观】国家级保护区,生态秘境
★ 【特呈岛秘境】中国最小火山岛,追寻历史足迹
★ 【金沙湾】漫步海边观海长廊,感受“海风拂面、椰林摇曳”现代化海湾新城魅力
★ 【赤坎老街】游百年老街,打卡湛江市历史最悠久的地域、商贸最发达的地域之一
★ 【酒店精选】连续两晚市区舒适酒店,不挪窝,不挪窝!
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红嘴鸥游船赏十里军港/湛江军事文化博览园+登湛江退役舰 |
|
0分钟 |
¥(人民币) 198.00 |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2.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3.用餐:全程含2正餐2早;(早餐均为酒店配套/打包早,不用均无费用退,行程用餐自理期间导游推荐当地或附近用餐,费用自理,客人可自由参与;)
4.门票: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园中园。(1.该产品报价为综合打包优惠价格,已享受景区扶持及老年优惠政策,其他老年证、军官证、记者证等相关证件不另做优惠,参团时必须持身份证配合购票。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景点不营业或相关政策性影响,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客人更换其他景点,不另做赔偿(赠送景点不参加不退费用))
5.住宿:全程2晚入住湛江市区酒店双标间(产生单房请补单房差)
6.保险:敬请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自理。行程用餐自理期间导游推荐当地或附近用餐,费用自理,客人可自由参与。
2、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行程自费推荐:(客人自主选择,客人参与,请配合导游签名同意;客人不参与将不影响参团体验(或客人不参与,导游会按排附近自由活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由于旺季、节假日或周末路上车辆较多,容易出现塞车情况,因此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误和无法履行合同,导致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的,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敬请谅解。
2、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客人提出退团的,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客人: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客人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3、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安排巴士座位,上车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4、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5、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6、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应该随身携带)。
7、本团不发旅行袋及旅游帽,不提供车上饮用水,敬请自备。
8、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有晕车的朋友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肚子饿的朋友们也可以先前准备一些干粮!
9、18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参团,必须有法定监护人签名同意书方可。
10、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温馨提示
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65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0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4)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5)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6)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7)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
9)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1)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2)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3)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5)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20)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出游须知:
1、本团45人成团,若不成团则提前两日通知,不另作赔偿,报名则默认该条款。
2、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3、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5、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如发生财物丢失,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
7、本团不发旅行袋/旅游帽/矿泉水;
8、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出行,必须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方可参团;
9、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10、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晕车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饿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干粮;
11、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上车后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1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其他信息
自费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第 35 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可为甲方安排自费活动。为约束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自费项目:
自费项目内容 价格
红嘴鸥游船赏十里军港 198元人
湛江军事文化博览园+登湛江退役舰 198元/人
自费项目约定:
1、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 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项目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 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 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我已阅读并同意《自费活动补充协议》以及以上所有内容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效力等同于旅游合同。甲方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甲方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协议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协议书的内容。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
双方签字: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