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参考车次:(具体以出票为准,有特殊要求请现询备注)
去程:广州南-潮汕G6301(08:14发车,10:45抵达) 返程:潮汕-广州南G6315(18:23发车,20:53抵达)
平日多地可高铁轻轨接驳往返:深圳北-130,佛山西+40,广州北+52,江门+122,自理往返程高铁退420/人
高铁票不再指定广州南站或广州东站,具体以我社安排为准
优先安排广州南站,没票自动默认安排广州东站,敬请谅解!
产品亮点
一、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战舞——英歌舞表演;
二、八大渔民体验——趣抓蟹笼、收割蚝田、免费加工、渔排垂钓、逗趣河豚、海上渔村尝鲜生蚝、任吃到饱,游彩虹海、万亩蚝田;
三、特别安排船游南澳海湾双明珠——虎屿和猎屿双岛;
四、尝龙虾鲍鱼海鲜盛宴、正宗潮汕牛肉火锅“潮州市特色美食示范店”——老迹牛肉;
五、叹南澳地标网红百米高空观景下午茶,360度俯瞰东方夏威夷海景风光;
六、打卡1海岛——南澳岛,2大老街——汕头小公园民国老街、潮州牌坊街。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费用包含:广州南到潮汕高铁二等座或广州东到潮汕二等座(6周岁以下小童不含高铁票,6周岁-14周岁之间
中童含往返半高铁票)
住宿标准 酒店安排 指定入住酒店 备选入住酒店
汕头四钻 汕头环洋东方酒店 汕头环都酒店
南澳四钻酒店 南澳海泉湾酒店公寓房 南澳欣涛度假村酒店山景房
用餐标准 含 2 早 2 正(因餐厅按桌收取费用,不用不退费)
早餐 :分餐或围桌或自助餐
正餐: 围桌餐
餐标 :牛肉火锅 50 元/人/餐+龙虾鲍鱼海鲜宴 50元/人/餐+1网红下午茶
用车标准 行程用车 GPS 安全监控系统旅游车,配置空调旅游车(实行滚动发班 ,确保每人一个正座)
注 :行程用车视实际情况 ,一般正规19 座以下旅游车均无行李箱,确保10%空载率。
景点门票 行程中注明含的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赠送景点(如篝火晚会等)或项目因时间或天气原因等因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按“不退费用”和“不更 换景点”处理;如遇优惠证件或免票证件(如学生证,导游证,老年证、军官证等)的需提前跟 导游说明,并在购票前出示优惠证件,按照景区优惠政策,旅行社按照团队价现退对应的门票费用,游客不能以按照景点门市价格要求退费。
儿童标准 6周岁以下小童含当地车费+半餐费+半门票费(不含往返高铁票以及不占床)
6-14周岁以内中童含当地车费+半餐费+半门票费+往返半高铁票费(不占床以及早餐费自理
导游服务 持有导游资格证书的专业导游优质服务(10人以上安排单独导游 不足10人将安排司机兼旅游管家)
费用不包含
①不提供自然单间 ,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单房差现询。
②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③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 :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等费用。
④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 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 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⑤个人购物、娱乐(潜水、拖曳伞等海上项目)消费。
⑥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⑦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此团30 人成团,为保证游客可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拼团出发),如客人不接受拼团出发,请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注明。如报名人数不足30 成人时无法成团,或遇特殊情况(如:当地天气原因或游客临时退团造成不成团等)致使团队无法按期出行,我社提前2 天通知游客,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改线或改期,如不能更改出游计划,我社将全额退还已交团费。【接待社:广州市途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号:L-GD02199,质监电话:18027368336】
2、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如有疑问请与导游协商,车牌号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3、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堵车、地质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行程(如延误、不能完成游览、缩短游览时间、当地滞留等)不视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尽力协助客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此而增加的食宿、导服等费用,均由旅游者承担,未产生的费用导游根据实际退还给游客,敬请知悉!
4、若因客人自身原因(含感冒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合继续行程)中途离团或放弃游览景点(含赠送项目)的,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5、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时(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请游客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离团期间发生类似情况,一切费用、责任自行承担;
6、旅游者参加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在参加此类活动时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70-75周岁以上长者须签署免责协议书,由于服务条件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长者,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等),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9、18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参团,必须有法定监护人签定同意书,并由18岁以上成人陪同方可参团;
10、我社解决投诉依据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有任何投诉请于当时提出,否则无法给予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行程内容
客人确认签名:
温馨提示
1、“安全第一”,在旅行过程中,大家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出团前带好相关证件,保存好与亲人朋友、导游的联系方式。
2、参加团队旅游,必须听从领队或导游的指挥安排,不可随意活动,禁止擅自脱队。行程中特别是在山地、天雨路滑时,请大家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保管好房卡,在酒店大堂、餐厅、卫生间时,注意不要滑倒。入住后不要单独外出行走。
4、请大家注意食品及餐具的卫生,不应吃不洁和生冷食品。在旅行社安排的餐饮之外自行购买或食用食物引起的疾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财物安全,旅行中携带物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现金与贵重物品须贴身携放保管(特别是手机与钱包)。
6、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禁忌,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同时旅游者应当明确,如涉及的活动为中国法律所禁止的,无论旅游目的国家、地区是否合法或允许,旅游者都不应参加活动,包括: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三)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四)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如旅游者未能遵守中国法律实施上述行为而导致旅游者需要承担相关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与旅行社无关,由旅游自行者承担。
报名材料
外籍客人需加收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