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北京-斯德哥尔摩(瑞典) 参考航班: CA911 PEK-ARN 14:00 17:20
哥本哈根-北京 参考航班:CA878 CAPPEK 1905-1000+1 (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产品亮点
世界尽头-冰与火之歌🔥北欧冰岛🇮🇸15天
团期:11月28日/12月22日
纯玩精品15人小团,含签证小费
✈️国航斯德哥尔摩入哥本哈根出,华南地区可申请联运,家门口出发
🎉打卡6国首都,一次走完不留遗憾
💎市场少🈶冰岛深度7天6晚(冰岛马牧场➕蓝冰洞➕冰川徒步➕火山口湖➕斯奈山半岛)
两段内陆飞机✈️连接➕豪华夜游轮➕赫尔辛基-塔林渡轮⛴️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国际交通:国际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内陆机票(含机场税);
2.住宿:7晚四星酒店+4晚冰岛小镇酒店+1晚游轮二人内舱,如遇到会展酒店将会安排郊外或周边城市;(注:欧洲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酒店星级评判标准,同时许多欧洲特色小镇的酒店由于具备当地特色,反而不参加该国政府的星级评定,因而没有星级的挂牌。但这类酒店都具备等同于行程中指定同星级的设施标准和接待能力,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3.用餐:行程注明所含12个酒店早餐和19个正餐,中式8菜一汤为主(不含酒水),8-10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其中升级安排8次当地风味餐:1次瑞典肉丸餐,1次游轮特色自助餐,3次冰岛小镇酒店晚餐,2次冰岛风味简餐,1次冰岛特色羊肉汤。若行程紧张或酒店附近没有中餐馆,由领队安排退餐,在高速公路加油站用餐;若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如遇退餐退15欧元/人/餐)
4.领队:全程专业领队兼中文导游,优质服务;
5.交通:全程旅游大巴,保证每人一正座,及专业外籍司机;斯德哥尔摩-塔林夜游轮二人内舱,塔林-赫尔辛基渡轮;
6.门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瓦撒号船博物馆、蓝湖温泉、冰岛马牧场、蓝冰洞探秘、冰川徒步、火山口湖、克伦堡城堡其它为外观或免费,如景点因节日、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原因关闭,则退回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替代;
7.签证:团队签证费用;
8.司导小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
9.保险:团队境外个人旅游意外险(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
10.其他:赠送1套双重大礼包【10G流量卡+欧洲转换插头】;
费用不包含
1.其他保险:老年人特殊保险(建议65岁或以上老年人自行购买特殊保险,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
2.单房差:单人房附加费110欧元/人/晚,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3.护照办理费用;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及前往领事馆面试、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4.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5.酒店内的酒水饮料香烟、洗衣、电话、传真、收费上网等通讯费、理发、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
7.旅途中转机/火车时用餐;
8.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9.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10.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团友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11.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团友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12.非中国护照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1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14.若拒签,收签证费RMB1500/人;
15.前往领事馆面试、采集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本产品供应商为:广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为:L-GD-CJ00003-GZS-FS0023为保证游客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委托广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出发(拼团出发),如客人不接受拼团出发,请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注明。此团由广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车次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退改规则
1.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500元/人;
2.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10000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
3.送签前五个工作日自行取消,我社将根据机位实际定金收取损失费;
4.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每人共90%团款;
5.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不能退回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每人共90%团款;
7.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8.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费每人共90%团款;
9.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10.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团友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5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11.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5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