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广州-兰州CZ8985/0830-1135
兰州-广州CZ8986/1235-1555
广州-兰州CZ3251/2020-2325
兰州-广州CZ3386/1810-2110
仅供参考,以实际出票为准,不指定
产品亮点
★不走回头路,覆盖青甘最经典的美景,是西北自然风光与丝路人文历史的大集合。
★特别赠送:藏族迎宾宴+歌舞表演,一场视觉享受。
★赠送篝火晚会:在夜色朦胧、晚风徐徐的傍晚、点燃篝火、无拘无束、一边唱歌一边跳舞。
★尊享用车:升级2+1 陆地豪华商务舱座椅大巴,舒适空间,奢华体验让您忘却旅途疲劳;
★美食尽情享受:甘州小吃宴 全羊宴 驴肉黄面 藏式风味餐 藏王宴
★乐享静谧美梦:全程舒适型酒店,张掖升级一晚网评4钻酒店,青海湖格尔木干净卫生双标间。
★暖心赠送:每人一条丝巾、把美好记忆带回家!行程中每人每天1瓶水
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民俗村寨 |
银饰 |
120分钟 |
¥(人民币) 0.00 |
昆仑玉 |
昆仑玉 |
180分钟 |
¥(人民币) 0.00 |
中国藏文化馆 |
藏药、名贵药材 天珠 |
120分钟 |
¥(人民币) 0.00 |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当地景区交通 |
鸣沙山:电瓶车 单程 10 元/人,往返 20 元/人。骑骆驼 100-120 元/人,滑沙 25 元/人,鞋套 15 元/人。
敦煌演出:《敦煌盛典》238 元/人起 《丝路花雨》238 元/人起 《又见敦煌》298 元/人起
翡翠湖:区间车 60 元/人
天空壹号:小火车环线 40、观光陀车 30、越野卡丁车 100、骆驼骑行 80、环湖巴士 80、竹排筏 40、观光吉普车 150
青海湖:区间车20元/人,游船140-180元/人
塔尔寺:区间车35+20讲解费(必消项目)
茶卡盐湖:单程小火车50、往返100
察尔汗盐湖:区间车60/人 |
0分钟 |
¥(人民币) 600.00 |
费用包含
1、机票:往返程经济舱机票(不含税)。进出港口、航班时间等以航司出票为准。
2、用车:升级2+1 陆地豪华商务舱座椅大巴,行程内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3、住宿:全程当地舒适型酒店,张掖升级一晚网评4钻酒店,青海湖/格尔木干净卫生双标间;因西北条件有限,酒店热水分时段供应,青海大部分酒店无空调、带独立卫生间。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单人报名,我公司安排拼房,如游客要求一个人住房,需补房差5-6月780元。客人自愿放弃住宿、费用不退。如我社提供的参考酒店无法接待的情况下,我社可以协商安排其他酒店!
4、用餐:含7早8正、早餐由酒店提供、不吃不退;正餐标 30 元/人/正,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特色餐 50 元/人、不吃不退。一桌不足十人菜量会根据实际人数安排(不含酒水)。客人自行取消用餐,餐费不退。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 敬请谅解。
5、门票:含全程含景区首道大门票: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B类票、张掖丹霞地质公园(含景区观光车)、塔尔寺(不含讲解费区间车)、青海湖二郎剑、茶卡盐湖/天空一号(不含区间车)、翡翠湖(不含区间车)、察尔汗盐湖(不含区间车),此行程已打包特价优惠,故无门票优惠退费.“所有学生证、老年证、残疾证等优惠证件,如客人自愿提供,门票优惠不退”。我们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保证游览时间,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对行程做相应调整,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6、导服:全程安排持证优秀导游。不派全陪。
8、购物:全程3个购物店(备注: 景区、餐厅商场不属于旅行社所安排的购物店)
9、儿童:只含车位费、导游服务费、餐费,如超高发生费用(如火车票、门票、占床等),费用自理。
费用不包含
1、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游览过程中缆车索道游船费、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
2、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
3、航空公司临时增加的燃油附加费。
4、不包含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
5、不含广州市区到广州白云机场接送,机场集中,机场散团。
6、娱乐项目(景区特殊娱乐项目如:景区游船,漂流,越野车,骑马,歌舞晚宴,特色餐,歌舞表演以及个人消费项目等除外)不算自费景点。
7、不含基建燃油费240/人,报名现付。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本团为我社自组团,我社将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车次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如报名人数不足16成人时无法成团,或遇特殊情况(如:团队特惠机位取消或游客临时退团造成不成团等)致使团队无法按期出行,我社提前7天通知游客,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改线或改期,如不能更改出游计划,我社将全额退还已交团费。
2、我司在不影响原行程游玩标准及游览景点的前提下,根据航空公司机票出票时间调整出入港口及行程游玩顺序。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末站城市最终确定。客人对航班及出入港口有特别要求的,请于报名时向我社前台同事说明,并将要求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我社视客人已清楚旅行社以上安排,同意并接受旅行社安排。行程游览顺序或用餐安排将根据游玩期间实际情况最终确认,如有调整由当地导游与游客签名确认。
3、由于航班机位等存在不确定因素,我社在确保不影响游客在当地行程游玩标准的情况下,同一团种出发的游客可能采用不同时间段的航班往返(同一游玩团体可能选用2个或以上的航班班次)。
4、机票浮动幅度较大,且部分客人已享受我司报名优惠政策,故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无价格退还,敬请旅客注意!
5、团队均提前7天或以上订购机票、酒店、车辆、门票等,如客人报名后退团(含改期,改线,更改登机姓名或证件号码等),根据合同的扣款标准,我社将扣除实际损失费用(机票、火车票、门票、酒店、车费分摊等,我社不提供机票报销单据,客人可自行前往航空公司办理),特此说明。
6、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我社将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对此参考旅游行程的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地质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将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
7、若因客人自身原因(含感冒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合继续行程)中途离团或放弃游览景点(含赠送项目)的,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我社不退返任何费用;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时(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请游客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责任游客自负。
8、免费景点及赠送项目如发生优惠、免票、自愿放弃或因航班时间、天气、政策性原因关闭或预约问题等原因导致不能赠送参观的,敬请谅解,我社不退任何费用。旅游者参加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在参加此类活动时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西北地区是当地旅游度假城市,硬件及软件服务均与沿海发达的广州存在一定差距,请团友谅解。如遇旺季酒店房满或政府征收等情形,旅行社会另外安排至不低于所列酒店标准的同类型酒店。
10、购物:西北地区旅游发展较为成熟,包括部分景区,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民俗展现场所均配备购物场所,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敬请注意。
11、行程服务项目特别约定及说明:
A.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B.未满18周岁及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70-75周岁人群需提交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且有70岁以下家属陪同,需签署免责并购买对应的旅游意外保险方可出游。
3)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及以上、台胞及持护照客人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2、失信人特别通知及提示:失信人意为“失信被执行人”,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火车卧铺、高铁及动车。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报名后旅行社为保留客人机票位置向航空公司支付了机票定金(或全款),失信人的机票费用将全额损失,只能退税,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客人报团前可到该网站进行查询!因客人失信人身份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客人承担。
13、我社解决投诉依据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有任何投诉请于当时提出,否则无法给予处理。
14、请游客(报名人及报名人代表之参团的全体同行人)请游客报名时认真阅读此行程每一点,一经报名,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表明合同及行程签订人及同行人已认真阅读此行程并同意相关约定条款,同意其作为《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之附件。
《购物补充协议》
尊敬的参团宾客: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国内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同意选择前往行程所列的购物场所。
特别提醒:
一、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旅游充分理解不同商品在不同地方可能存有价格差异。旅游者在选购货品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比对,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或小票等凭证。
二、旅游者在上述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有质量等问题,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在非上述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发生质量或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安排的购物时间。对于在购物过程中挑选货物或付款等延误团队行程的团友,导游、领队或同行团友都应进行必要的提醒或催促,避免延误或影响团队行程活动。
四、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因重大礼宾而施行的管制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客人同意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
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条款内容已完全了解和认同,现予以签字确认。
游客签字: 旅行社签字:
日期: 日期: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团号: )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程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安排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以下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当地的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相信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2.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在旅游者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导致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3.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自费项目表以外的任何其他项目;
4.自费项目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自费项目表[实际操作时请注意签订此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您签字确认的将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预订成功后[原文为:费用产生后。请酌]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行程上的自费旅游项目仅供参考,请游客根据团队情况和行程安排自愿选择参加
备注:
此行程以及《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铁路车次取消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行程中自由活动期间可以推荐的自费项目及相关内容、价格和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参加上述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
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条款内容已完全了解和认同,现予以签字确认。
游客签字: 旅行社签字:
日期: 日期:
温馨提示
安全注意事项:
1、“安全第一”,在旅行过程中,大家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出团前带好相关证件,保存好与亲人朋友、导游的联系方式。
2、参加团队旅游,必须听从领队或导游的指挥安排,不可随意活动,禁止擅自脱队。行程中特别是在山地、天雨路滑时,请大家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保管好房卡,在酒店大堂、餐厅、卫生间时,注意不要滑倒。入住后不要单独外出行走。
4、请大家注意食品及餐具的卫生,不应吃不洁和生冷食品。在旅行社安排的餐饮之外自行购买或食用食物引起的疾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财物安全,旅行中携带物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现金与贵重物品须贴身携放保管(特别是手机与钱包)。
6、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禁忌,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同时旅游者应当明确,如涉及的活动为中国法律所禁止的,无论旅游目的国家、地区是否合法或允许,旅游者都不应参加活动,包括: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三)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四)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如旅游者未能遵守中国法律实施上述行为而导致旅游者需要承担相关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与旅行社无关,由旅游自行者承担。
注意事项:
1、西北地区昼夜温差大,即使在夏季也建议您带两件较厚的衣物,及时增添衣物,有备无患。此外请准备防晒用品如防晒霜及防紫外线眼镜。
2、青海湖3200米-3500米左右,紫外线较强,加之旅游本身是件较为辛苦的事情,请游客在旅游西部美丽风光的同时也做好长途旅行的心理准备。
3、西北地区由于地域辽阔,和东部地区存在一定的时差(约相差1-1.5小时),景点之间车程较长,请游客在来西北旅游时注意休息调配好时间,以充足的体力参加旅游活动。另外穿一双合脚、透气性好的鞋,可以为您的旅途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让您的心思能全部放在景点上。
4、来到青海,特色之一是清真餐多,汉餐少,在饮食口味上您要有心理准备,还有受旅游地自然条件限制,景点沿途餐厅的条件与内陆旅游发达地区相比较,无论从软硬件设施或饭菜质量都有一定的差距,且北方大部分地区口味偏重,喜辛辣。但我们尽最大努力与餐厅协调,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藏区的酥油茶之类食品不太适合内地人肠胃,不能多吃。当地有待客的酥油茶空碗必重新添满的习俗,故建议始终保持碗内酥油茶三分之二满,如此既不伤害藏民感情又保护自己,建议携带黄莲素之类止泻药。部分清真餐厅不允许喝酒,请入乡随俗。
5、受旅游发展限制,青海地区酒店发展较慢,硬件及软件方面较内地落后,门面大厅及房间面积相对较小,请不要用内地标准星级酒店来衡量西北的酒店,青海地区房间均无空调设备(除五星级酒店)。
6、西北地区受宗教影响,风俗习惯与我们不同,游览时请谨记地陪宣布有关旅游注意事项,入乡随俗,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提及有关少数民族的政治问题,配合好地陪工作。穆斯林民族地区(包括西北地区回、维吾尔、撒拉、哈萨克等十个民族)、(1)忌食猪、狗、马、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及一切动物的血,不食自死动物;(2)进入清真寺禁止吸烟、饮酒、在礼拜堂内禁止拍照;(3)忌讳在回族聚集的地方或清真餐厅谈论关于“猪”的话题,这是民族感情问题哦。
7、一般寺庙内是严禁拍摄的,偷拍后果十分严重。有些地方注明付款后才可拍摄,如有需要,请按当地规定执行,拍摄人物,尤其是僧侣、妇女,取景前一定要经对方允许,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在野外拍摄时,谨记安全第一,注意自身身体状况,请大家保管好随身拍摄器材,谨防丢失。
8、旅游者应做好身体方面的准备,并自带一些常用必备的药品,如:感冒药、腹泻药、红景天、阿司匹林、百服宁、保心丸等药品及创可帖、清凉油等。
9、当地特产:冬虫夏草.鹿茸.麝香.西宁毛(藏系羊毛)湟源银器.饰品.藏刀.地毯等;青海小吃:西宁涮羊肉.烤羊肉.手抓羊肉.羊羔肉.酸奶.甜醅.馓子.酿皮.尕面片.青稞酒.酥油糌粑.肉奶制品奶酪.甜奶粉及羊杂碎等。